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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經108年5月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內部執行一次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成員之自我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提報於第一季董事會,作為持續加強董事會運作效能之參考。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績效自評涵蓋以下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下列面向:
一、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 董事職責認知。
三、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 內部控制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下列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評估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上開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每年 1 月問卷悉數回收後,本公司公司治理專責單位將依前開辦法分析,將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針對可加強處進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