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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公司治理相关之规则及重要信息

為落實執行晶心科技之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鼓勵利害關係人檢舉所發現違反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之情事,特訂定檢舉制度,明確建立本公司檢舉管道及調查處理程序,並維護本公司之合法權益。檢舉人提供可聯繫之方式(包含不限於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可辨識檢舉對象的身分資料、所提起之事件及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等給公司展開後續調查程序。

    • 檢舉範圍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若涉及不誠信行為或違反從業道德規範,皆可進行舉報。
    • 使用對象
      公司內部員工、供應商、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皆可使用。
    • 受理單位
      本公司依不同議題設置專責處理人員,本公司專責處理人員包括:稽核室、人力資源、法務處等相關部門一級主管或審計委員會。
    • 檢舉管道
      檢舉人得透過下列管道提供上述之檢舉相關資料

      1.舞弊及違反從業道德獨立檢舉信箱:er@andestech.com (本電子信箱會將信件自動轉寄給執行長及稽核主管)
      2.職場不法侵害(職場暴力/霸凌/性騷擾)申訴專線/信箱:on@andestech.com03-5726533分機675/分機257
      3.書面舉報:寄送至「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三段1號10樓 稽核室」 。
      4.舉報專線:(886)-3-5726533,稽核室
      檢舉事件調查及審議小組:由稽核單位依事件內容召集相關單位調查審議處理。

    • 檢舉案件應提供資訊
      1. 檢舉人提供姓名、連絡電話、通訊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
      2. 檢舉案中所涉及公司人員之姓名、連絡電話及服務單位。
      3. 具體事實及證據,其內容應盡可能包括人、事、時、地、物。
      4. 不受理情形:
          (1). 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且未提供檢舉人連絡方式。
          (2). 檢舉案件經查證與事實不符,或純屬虛構偽造者。
      匿名或非真實姓名的申訴/檢舉,或惡意攻訐且無實證的案件,受理單位將備查但可不予回覆或受理。如檢舉內容附有必要事證,仍可依規定視情況處理。
    • 檢舉對象之受理層級
      1.一般檢舉: 涉及普通員工或中階管理人員的案件,由人資單位或合規部門受理。
      2.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檢舉: 涉及供應商或其他外部單位的案件,由稽核室及法務部門負責。
      3.高階主管或董事會成員檢舉: 涉及高階主管或董事會成員的案件,由稽核室、審計委員會受理
    • 檢舉案件處理
      公司接獲檢舉通報後,依檢舉內容區分受理層級並組成專案小組,對疑似不合法(包括貪污)或不道德行為進行調查。
      調查過程嚴格依循相關法令及公司內部規定處理,受理單位完成必要的調查程序後,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出具相應的調查報告。若檢舉案件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或發現屬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 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員工之檢舉應依照本辦法規定之程序提出。除有特別之情事外,不得擅自將檢舉案件之內容揭露予外部第三人(如新聞媒體、民意代表、關係企業)。

    • 檢舉資料之保存
      所有檢舉資料、調查文件、證據、記錄及錄音均由專責單位妥善保管,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 吹哨者保護制度
      1.保密承諾:本公司對於檢舉案件受理、檢舉人身分、調查過程、結果及文件等紀錄嚴密保存。
      2.禁止報復: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報復行為,包括解雇、降職、減薪或其他不利待遇。
      3.匿名檢舉保護:即使檢舉人選擇匿名,公司仍將保障其舉報內容的完整性與公正處理。 

晶心科技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經2023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本公司財務副總周含章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業務。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本公司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並於2023年4月設置永續發展小組為專責單位,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召集人,統合公司資源,依循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朝向四大構面: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加強永續資訊揭露,每年定期將執行情形向董事會報告,並依此完成晶心科技永續報告書,落實永續發展政策

本公司將智慧財產視為公司最重要的資產之一,致力於保護智慧財產權及建立良好的管理系統與制度,確保核心技術受到智慧財產相關法規的保護,嚴禁同仁使用非法及來源不明的軟體,期以透過最有效率的智慧財產權管理,為公司與股東帶來最大利益。

本公司設有智權法務處,負責公司法律與智慧財產權案件之處理及公司風險之控管與協助。

近年積極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訂有專利管理辦法、專利侵權訴訟防範辦法及專利侵權查報及處理作業辦法,建立系統化專利智權管理制度。相關資訊請詳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 執行情形
  1. 本公司定期於每年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提報情形如下:
    113年度:業已提報至第八屆第3次董事會報告。日期113年11月8日。
    112年度:業已提報至第七屆第13次董事會報告。日期112年10月26日。
    111年度:業已提報至第七屆第9次董事會報告。日期111年11月9日。
    110年度:業已提報至第七屆第4次董事會報告。日期110年11月11日。
  2. 公司智慧財產權成效
    截至 113 年 9月,本公司於全球專利獲准總數已累積至 93件。
  3. 教育訓練
    為提升員工營業秘密保護概念,112年度舉辦2場「營業秘密教育訓練課程」,總受訓人數為110人,累積受訓時數為83.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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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為企業經營之本,亦為企業之核心價值,為了強化公司治理及風險控管,本公司已訂立「誠信經營守則」與「道德行為準則」,明訂公司董事、經理人、員工及受任人,皆應遵守法令規定並防範非誠信行為發生。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財務處及智權法務處為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情形:

  • 112年業已提報至第七屆第13次董事會報告。日期112年10月26日 報告內容
  • 113年業已提報至第八屆第3次董事會報告。日期113年11月8日 報告內容

為防範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因未諳法令規範觸犯內線交易相關規定,並建立本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確保本公司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特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相關規範已揭露於公司網站。 

  • 執行情形
  1. 本公司除定期於每月底內部人持股異動申報通知信中提供最新之主管機關函文,以供董事及經理人參酌外。亦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規定,於每一季度董事會召集前,由公司治理主管以郵件提醒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2. 定期對現任經理人及新進員工進行「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之教育宣導,課程內容涵蓋內線交易法規與防範、重大消息明確的認定、違規案例及法律責任等,並將課程簡報放置於共用區,提供給員工參考。113年度受訓人數共計31人,總時數為15.5小時。
  3. 派員參加證期局舉辦之防範內線交易線上宣導會,使內線交易規範與實務能有更深刻的瞭解與認識。